国家食品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于2014年12月24日发布,已于2015年5月24日正式实施。为深入了解我市海蜇企业在新版GB 2760-2014标准实施情况,督促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内部管理,8月13日上午,温州市市监局王建伟副局长、食品监管科徐文达处长、戴周群副处长、温州市食品研究所陈胜群工程师一行四人在我市市监局沈安安副局长、食品生产监管科蔡瑞春科长、我会蔡金友陪同下就我市海蜇产品新版GB2760-2014添加剂使用实施情况开展调研并召开座谈,会议由沈安刚副局长主持。

我会蔡金友首先汇报了我市海蜇生产企业现状与海蜇产品在新版GB 2760-2014标准实施中发现问题。我市共有27家海蜇皮生产企业,他们主要从事于即食海蜇的生产加工。他们以盐渍海蜇皮海蜇头为原料,经挑选、浸泡清洗、沥干、调味(水、山梨酸钾等)、包装而成即食海蜇。多年来,我市海蜇生产企业被海蜇原料中硫酸铝钾(即明矾)超标问题所困扰。而新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对海蜇产品分类归属模糊,为了解决问题,协会积极组织协调,要求相关部门帮助解决即食海蜇分类归属问题,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召开座谈,分析原因。针对新标准实施和面临新问题,协会分别于1月15日、3月4日、3月24日、6月19日召开海蜇产品专题研讨会与质量分析会,并邀请食品专家组把脉就诊。专家组认为,即食海蜇在新版GB 2760中食品分类归属模糊,并要求由协会牵头,向上级反映明确归类,以利于指导企业实施。二是深入调研,反映情况。协会在前期调研基础上,形成书面报告,向省食品工业协会、省卫计委食品处、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食品标准评审委员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卫计委食品标准与监测评估司等部门多次发函请求,明确产品归属。三是加强沟通,得到支持。协会分别于3月17日、4月3日、4月30日三次赴杭州参加省卫计委食品处召开的食品专家组会议,汇报情况,提出建议,并得到了有关专家支持和理解,同时省卫计委召开专家会议研讨海蜇产品归类问题,并向国家风险评估中心反映了海蜇的有关情况提出了四点意见与建议。四是梳理落实,提交立项。为从根本上解决即食海蜇企业的技术瓶颈,协会于5月22日向国家卫计委政务大厅提交了山梨酸钾扩大量申请项目的立项,并于6月11-14日亲自送材料至北京审核。
会上,与会海蜇生产企业就生产流程、制作工艺、产品质量与温州市市监局领导及专家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研讨。徐文达处长、戴周群副副处长也就企业认证单元、即食海蜇实际属性与目前存在问题给出出了解决方案与建议。一是海蜇产品分为盐渍半成品与即食海蜇两种,因其属性、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需求及限量值不同而应适用不同的标准。与会企业属于即食海蜇产品,山梨酸钾应适用“09.06其他水产品及其制品”,使用量应为1.0g/kg。二是与会海蜇生产企业要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尽快修订和完善企业标准,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三是及时更新产品的标签标识,做好新版GB 2760-2014实施后续工作。
,温州市市监局王建伟副局长高度肯定了协会为明确海蜇产品归类与添加剂使用问题所做的大量工作。同时,他认为与会人员所提出意见和建议相当中肯,并对下步工作作出指示,要抓紧清理因标准模糊而发生一系列问题;应以产品实际属性制定企业标准;关于山梨酸钾用量问题应按即食海蜇产品实际情况执行。此外,他就如何规范企业内部管理,促进行业发展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提高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要求与会企业面对困境主动勇担重任,加强诚信建设,规范生产,强化企业法人是食品责任人的意识;二是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严格把好原辅材料进货、生产过程控制、食品添加剂管理到产品出厂检验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关口,确保产品质量。三是加强行业自律。作为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企业者依法经营,帮助制定行业标准,维护市场竞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