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地区与部门之间的沟通与联系,深入了解海蜇产品抽检与检测情况,增进互信互助机制,8月21日-23日,温州市市监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徐文达处长、瑞安市市监局副局长沈安刚在我会蔡金友、孙广秧副陪同下,前往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开展关于海蜇产品检测情况与产品类别调研并召开座谈,舟山市市监局陈副局长、舟山市市监局食品生产监管处董处长、舟山市食品药品检测院院长及其他工作人员参加了座谈。

首先,我会蔡金友介绍了我市海蜇生产的现状,认证单元由即食海蜇、低盐海蜇、盐渍海蜇又恢复为即食海蜇演变过程,并就海蜇两大类产品不同情况与其实际属性作了重要说明。要求贵院在本次国抽中对海蜇产品的9个批次按产品实际属性判定。
会上,沈安刚副局长介绍了我市海蜇产品监管情况,并就此次抽检质量判定提出自己的看法。他说,近期,瑞安9家生产海蜇企业被贵院抽检,根据温州市公检法《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相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第八条规定 “在食品加工加工、销售、运输、储存过程中,违反食品标准,超限量或者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这里的“超限量”一般理解为超出食品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两倍,即视为“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由于我市海蜇产品标准演认证单元变更等历史问题造成上述问题,故要求贵院按照海蜇产品实际属性进行判定,酌情处理此事。
徐文达副处长强调了由于对新版GB2760-2014中食品添加剂理解不同,导致新版实施后企业没有做好后续转换工作,希望贵院能按照产品实际属性酌情处理。
舟山市市监局、舟山市食品药品检测院领导在听取相关意见后,他们表示会考虑到海蜇加工工艺特殊性及实际属性,将按照相关标准妥善判定此批抽样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