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员企业享受的权利:
1、享有协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对协会工作的建议、批评权;
3、享有获得协会印发的有关食品行业动态信息的刊物、资料以及参加协会举办的有关学术报告、技术培训等活动的权利;
4、可以要求协会对生产技术或企业管理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组织“会诊”和帮助改进;
5、优先、优惠参加有关咨询、培训、展览会等有偿服务活动;
6、协会可协助会员企业向有关部门建议支持企业的合理要求;
7、配合相关食品企业与外省食品协会联系,进行市场调研、拓宽外省市场;
8、在广西食品网首页对会员单位进行企业形象宣传和产品推广
9、获得广西食品工业协会会员证书和牌匾。
(二)会员企业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维护行业自律;
2、遵纪守法、合法生产、诚信经营;
3、按时缴纳会费,每届理事会任期五年,为规范会费收取和管理,便于为会员企业延续服务,请会员企业按届缴纳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