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信用温州”建设,营造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建立诚信、责任、和谐的消费环境,促进温州经济发展。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温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争创“温州市第九届消费者信得过单位”活动。通过企业自愿申报、书面审查、实地审核考评和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意见,终评定浙江厨工酿造有限公司等69家企业为温州市第九届消费者信得过单位。我会副会长英博双鹿啤酒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厨工酿造有限公司及会员洞头县鸽尾礁恒源水产品加工厂、温州星贝海藻食品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名列其中。
据悉,自今年开始,评定方法进行了系列改革,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评定不再搞终身制,每两年评定表彰一次,对获评单位实现动态管理。公告指出,这次被表彰的69家企业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文明经营、诚实守信、商品和服务质量优良,并能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先进典型,是同行中的佼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