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两年的努力,协会申报的粉皮、麻腐中使用食品添加剂硫酸铝铵(铵明矾)、硫酸铝钾(钾明矾)的要求,近期得到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批准。2015年10月发布的国卫办食品函【2015】939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包装饮用水等食品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中明确规定,粉皮、麻腐类产品参照硫酸铝铵、硫酸铝钾在粉丝、粉条中的使用规定执行,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残留量不得大于200mg/kg(以干样品中铝计)。
根据协会硫酸铝铵添加量梯度试验,原料与水的比例1:4时,硫酸铝铵添加量0.3%,铝的残留量为195mg/kg;原料与水的比例1:5时,硫酸铝铵添加量0.2%,铝的残留量为166mg/kg,硫酸铝铵添加量0.25%,铝的残留量为232mg/kg(超过限量值)。淀粉含有铝的本底值,而且各种淀粉的含有量不同,企业要严格按照配比使用硫酸铝铵,必要时送检测单位检测,切勿超量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