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义乌:“幸福食堂”带来“幸福味”,湖北大冶金牛镇市场监管所集中约谈食品生产企业

时间:2024-01-05  阅读量: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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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义乌:“幸福食堂”带来“幸福味”

民者,国之根也,诚宜重其食,爱其命。近日,一家“幸福食堂”在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大陈镇大陈二村开业了。这是一家集居家养老服务和便民优惠快餐于一体的食堂。食堂由镇强村公司——义乌市山篱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目的是为大陈二村居家养老供餐,同时也对周边村民开放。

“比起外面的餐饮店,幸福食堂的菜价低,菜品也丰富,家门口多了这么一家食堂实在是太方便了。”大陈二村村民说。

解决群众“吃饭难”的同时,更要让群众吃得放心。

为服务好这项惠民工程,义乌市市场监管局通过靠前指导、优化服务、加强监管三举措,确保食堂的规范化建设,营造安全放心的就餐环境。

该局深入调查用餐群体的实际需求,提前介入和指导功能区规划布局、设施设备配备、从业人员管理、“三防”设施布置、人员物流通道等方面,以确保一次性规划到位。...[查看详细]

· 湖北大冶金牛镇市场监管所集中约谈食品生产企业

为切实增强企业思想意识,做实做细辖区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工作,确保风险隐患能够及时发现、排除,近日在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市场监管局的部署安排下,金牛镇市场监管所围绕企业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主体责任工作情况,对全镇11家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集中约谈工作。

据悉,此次谈话分为正反对比、法条警示、答疑指导等3个阶段进行。谈话开始,由辖区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较好的2家企业负责人交流分享企业实践成功经验和先进做法。与之对比,由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较差的4家企业负责人就工作整改作表态性发言,通过正反对比,让落后的企业代表“红红脸、出出汗”,倒逼企业负责人认识到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随后,由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现场向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落实不力企业负责人送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讲解适用法律条款及对应行政处罚,以法促警、以法促改。谈话zui后,大冶市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人对参加企业代表提出的问题现场进行解答,并要求各企业要提高思想认识,重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切实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落地落实;要注重学习教育,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及员工食品安全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要强化制度建设,建立风险管控及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制度管人。“通过此次谈话,我深刻认识到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的重要性。”参加谈话的大冶市超丰米业有限公司代表冯凡说。

下一步,金牛镇市场监管所将紧盯乡村食品安全不放松,围绕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农村集体聚餐、校园食品安全等领域,不断强化责任落实,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坚决守牢守好食品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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