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包装食品不得标注或暗示具有治病效果,食品包装标签不得与食物或容器相分离。
今日开始,国家强制性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以下简称“新标”)正式实施。新标规定,食品里所有的添加剂都必须在标签上明显标注。
昨日,成都市质监局食品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质监部门在新标出台后,早已将新标内容向成都各食品企业进行宣传贯彻。质监部门还将开展监督检查,新标正式实施后,如发现企业未按新标生产,将按相关法规进行查处。
多年来,由于食品标签不明确导致食品问题层出,消费纠纷不断。相关专家介绍,国家此次出台的新标,除明确标明非保健食品不得暗示具有保健作用外(主要是为防止商家欺骗消费者),还指出食品保质期按早到期的单件食品计算,并推荐标示8类可能对人体致敏物质,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同时,部分商家为避免食品过期消费者不购买,故意将小袋食品合装在大袋中,生产日期却只印在小包装上,给消费者查看带来不便,对此新标予以明令禁止。
新闻名词预包装食品
预先定量包装或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质量或体积标志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