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根据地区的食品生产管理和监督现状,将进一步加大对于食品的举报检测力度,今年5月,济南市出台了《食品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如今半年过去了,奖励资金只发放了三笔,共计4278.57元。食安办呼吁市民积极提供线索。
对食品生产的举报可以起到很好的推动市场健康发展的机会,对突发食品事件或者涉及人体健康、生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食品问题及时进行举报,并积极协助调查处理的,视情给予1000-10000元奖励。举报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地下"黑窝点""黑作坊"的;举报人属于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内部或者食品行业内部人员的,应在相应奖励等级基础上提高一个等级。奖励金额一般不超过30万元。
但目前,全市一共只发放了三笔奖励,其中槐荫两笔,奖励金额分别为3500元和600元,平阴一笔,178.57元,共计4278.57元。这让各县(市)区负责食品工作的负责人有些着急。
在针对食品的举报渠道方面,对此,济南市政府食安办再次呼吁,市民如有食品方面的线索,可通过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登录济南政府网(市长信箱)及发送邮件、短信到106-3531-12345等形式举报。各县(市)区、食品各监管部门、公安机关也有相应公开渠道接受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