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政府发布《关于整合组建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通知》,整合原来分属四个不同部门的食品和药品监管职能,并重新组建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据了解,通知明确将省政府食品工作办公室的职责、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流通环节食品监督管理职责、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生产环节食品监督管理职责进行整合。
整合之后,不再保留单设的省政府食品工作办公室和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省工商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省质监局食品生产监管处。
重新组建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加挂省食品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省政府直属机构,排序在省生产监督管理局之后,负责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和药品的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机构和职能调整涉及的工作人员,按照“人随职能走”的原则划入新组建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此外,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决定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食品药品实行统一监督管理。两会后,发布《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要求,为确保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平稳运行、整体提升,加快推进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