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政府刘菊茹副市长在督查全市严厉打击
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时强调“要严格执行工作流程,认真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紧紧盯住自己辖区的食品企业生产经营的产品,绝不能让违法食品和食品非法添加在当地滋生。”
近年来,呼和浩特市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摸排管控,严厉查处违法添加案件,依法从严惩处违法犯罪,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建立起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责任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全面推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市及旗(县、区)政府负总责、各有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统筹推进市、旗(县、区)“两级”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实现各环节紧密衔接,协调配合,有效形成全链条监管,确保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重拳出击查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组织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农牧、工商、质监、卫生和商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全力做好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公布了“不合格小麦粉”、“不合格青红丝”等一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
三是畅通渠道加大投入确保食品安全整治健康发展。开通24小时投诉举报热线,聘请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深入乡村、社区摸排食品安全隐患线索。在食品安全新闻发布会上统一发布食品安全成员单位和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投入力度,给监管一线配备快速检验检测设备,用于快速筛查有可能被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加大抽检力度,重点对易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食品进行抽检,先后抽检米面制品、肉与肉制品等7大类、14个品种、112个批次。
四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工作,广泛宣传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有关防范、惩处措施等。通过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周和“四进”(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周和“五进”(进机关、学校、农村、社区、工地)等多种形式和渠道,激发公众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到家喻户晓、应知尽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