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
食品安全,据了解,2011年5月20日,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工商、卫生、质监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部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联合检查,未发现被查企业存在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上述企业执行食品安全有关标准、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执行食品添加剂索票索证、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的情况,发现企业基本能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未发现购入使用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食品添加剂的现象。检查还发现,个别企业存在使用过期食品添加剂和购进食品原料索票索证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对此,执法检查组对发现的过期食品佐料进行了现场监督销毁,并对存在问题的企业提出了整改措施,责令限期补齐相关票据、证件。
执法人员还向被查企业发放了食品添加剂相关宣传资料,讲解了食品添加剂相关管理规定,促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增强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