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卫生部刚刚发布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这是我国第一个
食品营养标签国家标准。其中,反式脂肪酸含量为强制标识内容,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食物化学室主任杨月欣表示,这将彻底改变国家层面上不重视营养的问题。改变人们只注意急诊室里发生的事情,而忽视慢性病形成的状况。而相关的特殊膳食食品规定、普通食品规定都将相继出台。 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国家越来越重视食品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执法规范全面展开。
改善奶业标准“全球最低” 之前媒体报道得沸沸扬扬的中国奶业标准“全球最低”的问题,以及更早一点大头娃娃、三聚氰胺事件给公众带来的巨大恐慌,对奶业及相关婴幼儿食品生产进行限制性条款是当务之急。国家修改了所有乳业相关的标准,包括乳品的婴幼儿标准、配方奶的标准和断乳食品的标准。
婴幼儿食品在严格标准的同时,也会一并对相关执行的企业,做出进一步规范。比如将对300多家国内婴幼儿食品企业进行整改,减少一些不合格的中小企业,减到100多家。加大婴幼儿食品标准的执行力度。
“健”字号准入门槛抬高
药监局近日对发布的保健食品相关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中保健食品的功能进行调整,将保健食品功能原来的27项减少到18项,一方面取消了一些应用性比较少、社会需求少的功能,另一方面保健食品的评价方法进行了彻底的修改和完善,将进一步提高保健食品注册的门槛和管理规定。
蜂蜜国标在不能检测真假的情况下是否具有公信力?在标准执行时监管的执行力方面如何落实?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副研究员贾健斌:关于法规标准这块,我印象最深的是林光常,当时被媒体曝光后,最后是被台湾判刑的。而内地的马悦凌、张悟本等人,都是受媒体监督,而无法律给予制裁。消费者也不相信科学家,而一般有关食品安全问题和相关法规的制定,都是经过专家呼吁、媒体报道后,引起政府关注的模式。
食品工程博士云无心:绝大多数的食品添加剂或者食品成分,都是在一定剂量下安全,高剂量下出现危害。还有一些食物成分,对一部分人有害,比如花生、牛奶、鸡蛋等各种过敏原。对于这些情况,法律所做的就是,保证公众知道他们所买的食物中含有的成分。至于是否愿意接受这些成分,就交给消费者自己选择。除了食品成分本身的“安全”与“有害”不是黑白分明,人类对事物的认识也是有限的。法律与管理,都只能基于已知信息。科学研究与法律监管,都无法为人们提供“绝对安全”的食物。科学的价值,在于找出食物在“安全——有害”坐标上的位置;法律的作用,则是保证消费者得到正确可靠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