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后发泡餐具卷土重来 回收再利用仍是难题

2013-07-255888.TV 新闻资讯
    14年前,发泡餐具因存安全隐患被禁止市场流通,但今年5月1日它却又披上合法外衣重新“亮相”。这其中究竟有什么样的玄机呢?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工商总局、食药监总局联合公布,发泡餐具上市应符合两个食品安全标准,三部门分工监管。
    通知药企,发泡餐具生产企业应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生产和出厂检验须符合两项标准:《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并建立和保存检验记录。
    对此,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秘书长董金狮介绍,前一个标准规定,发泡餐具应为色泽正常、无异味、无异嗅、无异物。后一个标准主要针对发泡餐具允许使用的添加剂。
    而使用发泡餐具的单位,如餐馆、食堂等,应建立索证索票,来路不明的发泡塑料餐具一律“严禁采购和使用”。
    对于三部门的具体监管,此次也按照环节不同各自分工。一次性发泡餐具生产企业依然由质监部门进行日常监管。销售和使用一次性发泡餐具,则将由新组建或正在组建的各地食药监管部门来实施检查。工商部门的任务主要是密切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和取缔发泡餐具的无照经营。
    追访
    回收政策迟迟不“露面”
    董金狮称,发泡餐具与非发泡餐具的区别在于,生产过程中添加剂的使用及生产工艺不同。对于非发泡餐具,在我国目前实施的是市场准入制度,也就是QS生产许可。消费者在正规的非发泡餐具外包装上,都可以看到QS标志。
    而同样用于食品盛装,通知对发泡餐具没有提及QS生产许可,“这不论是从企业管理还是市场监管,没有QS的发泡餐具都可能造成市场秩序混乱”。
    此外,此前国家发改委在解禁时一再强调,发泡餐具使用后可回收再利用,其回收工作由商务部负责。但发泡餐具由于重量轻、价值低、运输成本较高且不易清洗,回收难度较大,靠市场机制难以自发调节,可能再次对环境造成污染。
    这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董金狮表示,在这次通知中,并没有涉及回收政策。、
    某环保组织负责人指出,从今年5月1日发泡餐具重新上市至今,已经过去两个月了,相关部门仍未出台回收和再利用机制,这在程序上十分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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