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销售食品,需有经营许可证

2013-10-245888.TV 新闻资讯

    随着网络的发展,食品销售在网络上发展的如火如荼,但是,随着食品安全事件的发展,网络销售食品的安全问题也令人担忧。北京市4月1日正式实施的《北京食品安全条例》中就再次强调网店销售食品必须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否则将面临最高销售额10倍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则可能被追究刑责。
   

    北京市工商局食品质量监督管理处处长冀玮表示,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北京新修订的条例又出台一个细则的规定,网络经营食品必须要在工商部门取得食品流通许可,取得许可以后才能进行经营活动。
    在实际执法过程中,“网店”办照和获得许可,设立了一定的缓冲期。冀玮说,新条例颁布实施之后,网店经营者就应该来办理。工商部门也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在网上经营食品的经营者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和许可,工商正在督促其尽快办。
    如果经营者在法律实施以后,继续开展经营活动,一旦被查处的话,处罚会很严厉。据介绍,按照效果法律的规定,货值金额1万以下的5000到10万,5万以上是5到10倍的处罚,有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北京市工商局食品质量监督管理处处长冀玮表示,“执法部门正在网上进行排查工作,工商部门注意到有一部分经营者仍属无证经营状态,已要求网络平台的经营商要积极配合执法部门的工作,一旦查实,我们的处罚措施就会及时跟上。”
    食安则人安,食安关于着人们的人体健康,在现今网络销售食品的新途径下,更应该进行严格的把关,确保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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