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发布食品警示 监管高温天气饮食质量

2014-06-055888.TV 新闻资讯

    夏秋的高温天气,容易引起细菌滋生,影响食品安全,威胁人们的饮食质量。为预防餐饮食物中毒发生,潍坊市食药监局发布夏秋季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餐饮服务单位应强化预防措施
    餐饮服务单位是餐饮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在餐饮经营中应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把原料采购关。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感官性状异常以及超过保质期等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二是严把人员健康关。所有的从业人员都应持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凡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应将其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三是严把场所环境关。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食品加工制作、贮存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并切实做好防蝇、防虫、防鼠等工作;四是严把餐饮具消毒关。所有餐饮具使用前应彻底洗净消毒,定位存放,保持清洁;五是严把制作加工关。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控制食品加工总量、加工温度和时间,加热食品应烧熟煮透,贮存食品应及时冷藏或热藏,应尽量缩短食品存放时间。严禁未经许可制售凉菜,凉菜应由专人在专间内制作,且应尽量当餐用完。现榨饮料和水果拼盘当餐不能用完的,应妥善处理,不得重复利用。各类学校食堂不得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 
   消费者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市药监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要选择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就餐,建议选择餐饮安全监督量化级别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查看餐饮单位在显著位置悬挂的量化分级等级公示牌,动态等级用大笑、微笑、平脸三个卡通形象表示,大笑最好)。就餐过程中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供售的食品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应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就餐结束时,应主动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就餐后如出现食物中毒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向当地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在家就餐时,食品原料要充分清洗;加工制作用餐具、砧板、容器应生熟分开,且用前消毒,用后洗净;冰箱中冷藏食物存放时间不宜超过24小时。慎食野生植物,原则上不随意采食不认识的野生植物和蘑菇。
    高温天气对饮食的质量的影响比较大,所以在餐饮方面,要加强监管,同时消费者也有多监督,从自身做起来维护食品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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