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颁布新制度 规范人参等产业良性发展

2014-08-155888.TV 新闻资讯

  作为名贵的保健食品,同时也是东北特产,吉林省对人参的管理,一向是非常严格的,在最近就又出台了新的法规,要求进一步做好相关方面的工作。

  近日,吉林省卫生计生委发布了《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原料用人参》(DBS22/001-2014),标准实施时间为2014年8月30日。
  据了解,该标准适用于人工种植5年及5年以下、用于加工食品的食品原料用人参。自2014年8月30日起,吉林省食品企业使用新资源食品人 参为原料加工食品的,应执行DBS22/001-2014中感官要求、理化标准、污染物限量的规定、农药残留限量、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还应执行 GB2763/GB2760的有关规定,在实施日期前,新资源食品人参执行其他相关标准的,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标准》规定了人参与西洋参的鉴别方法,即食品原料用人参薄层定性鉴别方法。据《标准》鉴定原理显示,人参与西洋参是同科、同属不 同种的植物。人参的学名是Panax ginseng C.A.Meyer;西洋参的学名是Panax quinquefolius Linn。人参和西洋参外形极为相似,西洋参含有 特有的拟人参皂苷F11,人参不含有这个成份;人参含有人参皂苷Rf,西洋参不含有这个成分。用薄层层析的检验方法,判断检验样品是否有人 参皂苷F11或人参皂苷Rf成分,依此来判断供试品是人参还是西洋参。
  对于保健食品行业,目前正迎来非常好的市场发展机遇,进一步规范人参等的食用,将会促进保健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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