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最严谨、监管最严格、处罚最严厉、问责最严肃……10月23日,西宁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试点城市正式启动,力争到2018年底,食品安全监管覆盖率达到100%,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全力保障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今年,西宁市被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列为37个全国第三批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城市之一,也是在全省率先开展国家食品安全试点城市创建。2014年,国家在河北、山东、湖北、陕西4省的15个城市组织开展了第一批试点工作。2015年,试点范围扩大到11省(直辖市)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等15个城市。
开展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是国家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是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西宁市将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党政同责”的要求,采取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创”的方式,推动地方政府落实属地责任,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形成“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无缝衔接、全程监管,符合实情、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监管格局,从而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食品产业发展水平,全面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
创建试点覆盖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涵盖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屠宰、储运和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消费全过程。创建时间从2016年10月底至2018年底,分动员启动、组织实施、考核评价、公示推荐、巩固提升5个阶段实施。通过创建试点,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不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手段,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提升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积极构建社会共治食品安全良好氛围,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