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监事长孙大午受邀为北京师范大学高级研修班讲授“私企立宪”制度,就代民营企业家的家族传承与持续发展,分享成功经验。监事长助理纪微涟、传承公司副主任柏杰、秘书处刘千里、田姗姗随行。北京师范大学教授程光泉予以接待,来自湖南长沙市近百名非公企业负责人现场听课。
监事长孙大午以“大午传承——制度的力量”为主题,以“私有·公治·共享”概括私企立宪的核心内容,结合大午集团30多年的发展历程,重点讲述了以下几项内容:
一、以新希望大午合资公司、山西海鑫集团为例,强调企业产权必须清晰,所有权和决策权分开的必要性。
二、对法人财产权的概念做了重点解释。强调法人财产不能和股份财产混为一谈,法人财产不仅仅是注册资金,还是一个集合体,包括贷款、税收、工人工资、社区利益,供销商利益,法人财产权具备社会属性,应该受到法律保护。
三、在企业治理方面,讲述了大午集团的十六字治理方针——产权清晰、制度健全、分级管理、赏罚分明,其结果是减事、减是非、增效益,并结合具体实例做了诠释。
四、关于股份制的思考。监事长指出,企业好不搞股份制,避免发生分裂。分股份就是分骨肉亲情,还失去了发展机会,这是非常让人痛心的。“好企业不上市,上市后大多数会急剧走向衰败”以华为、联想的产权模式展开论述,强调真正有社会责任感的、良性稳健发展的实体企业不缺资金,内部治理机构很好,是不会上市的。
五、接班人是培养不出来的,好的传承靠制度。产权体现在收益权和监督权上,只有收益权和监督权可以传承,但决策权不能继承。
六、大午集团的产业模式:不炒房、不举债、不投机、不研究国家政策,而是研究社会长远需求,侧重民生实业,真正在农村搞社区建设。
七、大午集团提倡有差别的共同富裕,工人要福利,干部要奖励,这实际上是“共享”的体现。并以具体实例详细解读这一制度,不仅符合国内外先例,而且很大程度上了企业的竞争力,决定了企业内部的和谐运转。
八、结合集团的选举、分权、确权以及修宪,讲解了大午集团“私企立宪制”如何做到既让资本说话,也让工人说话,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劳资共和。
在互动环节,企业家们针对“私企立宪”制度在实际运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结合自身企业发展情况,进行提问并展开了激烈的讨论。监事长对所提问题一一作答,课堂气氛十分活跃。
演讲结束,与会企业家纷纷与监事长合影留念,并对大午集团的发展及经营模式表示赞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