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食品工业协会关于即食海蜇的分类及防腐剂的限量建议函获得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通过

2016-08-255888.TV 食品协会

福建省食品工业协会在今年3月份开展的水产品企业技术提升辅导工作中,一些相关水产加工企业提出即食海蜇产品存在分类和防腐剂超标的问题。一直以来,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均未明确即食海蜇的归属类别。2015年之前,即食海蜇产品的防腐剂使用标准均按“09.06 其他水产品及其制品”执行,即山梨酸钾的使用量为1.0g/kg,并未发现有食用性问题。2015年起,新修订的《GB2760-2014食品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开始执行,引起即食海蜇归属分类的争议,有关部门将即食海蜇归类为“09.03.02腌制水产品”,即山梨酸钾的使用量为0.075g/kg,这无法保障即食海蜇产品的性,将导致全行业防腐剂超标的问题。

省食品协会收悉后,当即组织专家深入相关海蜇加工企业进行调研,召开专家研讨会,综合专家意见后,向福建省卫生计生委提交关于即食海蜇产品的分类及防腐剂限量的建议函,得到了省卫计委的高度重视。省卫计委采纳建议,向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请进一步明确即食海蜇的归属分类和防腐剂的使用限量。国家卫计委于今年8月3日在国家卫计委官方网站发布公告《关于抗坏血酸棕榈酸酯(酶法)等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公告》(详见国家卫计委官网通告公告《关于抗坏血酸棕榈酸酯(酶法)等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公告》附件2第四条),明确了即食海蜇中山梨酸钾的使用量为1.0g/kg,彻底地解决了我省即食海蜇产品防腐剂超标的问题。

福建省食品工业协会立足于服务企业、帮助企业,发挥协会的平台作用,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真正起到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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