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1月20日通过,自3月20日起施行。为深入贯彻该条例,2月20日下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上海展览中心友谊会堂召开《上海市食品条例》宣贯大会暨2017年上海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工作会议。
会议由市食药安办副主任、市食药监局副局长张准民主持。市食药安办主任、市食药监局局长阎祖强出席会议,并为全体参会人员作《上海市食品条例》宣贯培训。会上,本市食品生产企业代表进行交流,并宣读食品承诺。所有参会企业均通过微信完成了食品承诺,并在现场进行食品知识考核。
本市食品监督员、食品科普专家、相关行业协会、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法人代表人和食品责任人等共计近一千人出席会议,协会张建秋和助理张界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