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新型食品保险体系,有效降低食品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食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7月6日,我会与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市状元楼大酒店召开食品责任保险工作会议。市市场监管局沈安刚副局长、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及我市冷冻饮品、肉制品、水产制品、乳制品、白酒5类食品生产企业10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我会蔡金友主持。

会上,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瑞安分公司工作人员叶雷介绍了食品责任保险有关业务知识。食品责任保险是以出现特定食品事故时,被保险人需向消费者等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特殊责任险种。食品责任保险有助于食品事故受害方获得及时补偿,有助于发挥保险的经济杠杆作用和第三方监管作用,减少食品事故发生。
我会蔡金友组织大家共同学习了瑞安市办公室《关于印发瑞安市食品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工作目标、试点范围、职责分工及工作重点。同时,他认为,推行食品责任保险,是食品系统工程中重要的环节,同时,也是国家有要求,政府有责任,企业有需求,是国家、政府、企业及消费者多方共赢的举措。对食品企业而言,因食品引起的赔偿责任会极大影响企业生产经营,而食品责任保险能够弥补企业的一定损失,对企业的生产起到事前监督和预防作用,有效强化食品的主体责任及约束机制。对政府而言,责任保险能减轻政府善后负担,也可更地处理食品责任事故。对保险业而言,责任保险则丰富了保险市场,使保险业找到新的业务增长点。
市市场监管局沈安刚副局长强调,当前食品仍处于矛盾凸显期和事故多发期,加之社会力量监督比较薄弱,企业生产经营不符合标准的食品、食物中毒事故等还时有发生,为破解这一难题,近年来,各地都在拓宽工作思路,着力推进社会共治,新修订的《食品法》第43条专门也作出了规定,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责任保险。《关于加强食品工作的决定》、《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办公厅2014年(2015年)食品重点工作安排》、《浙江省关于加强食品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温州市2015年度食品工作要点》等多个文件,都明确了我市开展食品责任保险工作试点的主要内容和任务指标。总之,、省、市都迫切需要引入责任保险等第三方力量,通过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分布实施、注重服务等方式,助推食品工作,以期在食品社会共治工作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会上,我会金恩食品、绿洲食品、澳泰食品、金权食品、罗咪啦食品5家企业积极响应号召,现场同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率先签订食品责任保险合作协议,这标志着我市试点创建食品责任保险工作已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