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兵牌状告家乐福、老干妈

2015-12-115888.TV 食品协会

家乐福超市涉嫌销售包装侵权的辣酱产品,被告了,“老干妈”因为涉嫌制造包装侵权的辣酱产品,也被告了,3月3日,温州兵牌食品有限公司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上述两家公司侵权,分别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和2万元。法院当天即受理该案,将择日开庭。

“自我维权有难度,收效甚微。销售商不听我们的‘善意提醒’,仍在继续销售侵权产品。”我会会员温州兵牌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邓兵如是表达起诉家乐福的原因。随后,兵牌公司就把杭州家乐福列为被告,把供应商贵阳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列为第二被告,并要求在杭州主要媒体上影响、赔礼道歉。

早在2008年10月,兵牌公司就以专利包装瓶被侵权为由在国内辣酱业展开了维权行动。并陆续向温州部分超市、便利店以及的各大超市家乐福、沃尔玛、好又多等送达有关材料,这些材料包括一份专利侵权事宜函告、一份律师函告及两份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函告指出,上述商场销售的包括“老干妈”在内18个辣酱品牌,其产品的包装瓶已对兵牌公司持有的两项专利涉嫌侵权,要求上述经销商短期内下架涉嫌侵权包装瓶。但本案中,兵牌食品只对一项专利号为ZL20063004516.X的包装瓶提出诉讼请求。

温州的一家小公司,因为维护知识产权,敢于叫板零售巨头和国内零售巨头,不管终的结果如何,“过程比结果更重要”,浙江瓯江律师事务所律师薄士坤认为,兵牌公司作为成长中的小企业,能够积极地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值得很多企业借鉴,“知识产权往往会直接转化为财富”。

但叫板龙头的难度显然不小。薄士坤表示,案件的结果目前还很难预料。兵牌公司该案代理人、温州高翔专利事务所专利代理人郑书利表示,在兵牌持有的包装瓶外观设计专利有效期内,家乐福超市销售的“老干妈”等辣酱制品的包装瓶与其极其相似,那么侵权就是不争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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