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发布《江西省食品药品信用信息及“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5月1日起,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建立统一完整的企业和产品许可信息数据库,并将出现六种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失信生产经营者纳入“黑名单”。
省局规定,食品药品信用信息平台由省局统一建设,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分级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是“谁发证、谁公开”、“谁处罚、谁公开”、“谁许可、谁公开”,信息公开的内容是企业和产品的基本许可信息,日常信息维护由各单位自行负责,省局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制定全省统一的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及办法。
省局要求,“黑名单”制度要从严实施。列入“黑名单”的依据是受到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法律制裁,列入“黑名单”的处罚须经过本局行政处罚案审委员会批准,“黑名单”公布的期限,应当与其被采取行为限制措施的期限一致。省局规定,对于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者将实施重点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