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奶业(乳业)协会(分会):
根据《奶业协会章程》规定,奶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将于今年年底届满,协会拟于2014年11月在北京召开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奶业协会第七届理事会 (开会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召开本次大会对于促进行业交流与合作,推动我国奶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协会的一件大事。为大会的顺利召开,请认真做好奶业协会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推荐的协会会员为从事奶牛养殖和乳品加工及为奶业服务的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包括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个体经营者、合资和外资企业,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2.所在企业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投诉事件;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社会记录;推荐的理事、常务理事单位在或全省同行业中有一定的度和影响力。
3.推荐的理事、常务理事单位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经济实力,且企业发展前景良好,财会管理优良。常务理事企业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
4.候选人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70周岁。
5.遵守协会章程,愿为协会工作投入时间、精力,按时缴纳会费和参加协会活动。
6.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在奶业行业有一定的成就,或在学术、技术、管理方面具有一定影响力, 其中常务理事应是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或在其领域有一定的代表性。
7.推荐的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不得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职人员(高校及科研院所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