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食品有关单位:
福建省食品工业协会于1981年经福建省批准成立,在省民政厅注册登记的全省性食品行业社会组织。其主要职能与任务为:协助政府在食品行业开展统筹、规划、协调、监督工作,加强对食品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加强行业自律,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知识。
为进一步发挥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反映食品企业的诉求,维护企业权益,调动企业参与协会工作的积极性,发挥行业协会在推进食品工业健康发展中的作用,促进行业有序发展,协会拟在全省食品企业中吸收一批副会长单位和常务理事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副会长单位和常务理事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承认并遵守本协会章程,自愿提出申请,并按期缴纳会费;
2、具有法人资格,在本协会的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3、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执行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为协会工作建言献策;
4、为支持协会工作的开展,本届任期内副会长单位应一次性自愿缴纳缴会费为1.6万元、常务理事单位应一次性自愿缴纳缴会费为6仟元。
二、入会程序
1、填写《福建省食品工业协会理事会成员登记表》(申请表)(加盖公
章),申请表纸质版传真至协会,原件企业保留存档,电子版以邮件形式发至协会会员部邮箱;
2、协会收到申请表后,凡符合加入理事会成员条件的,将在15个工作日内寄发同意入会确认函;
3、申请单位收到确认函后即办理缴纳会费手续;
4、协会向新授予的副会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颁发证书牌匾并开具会费正式发票。
三、副会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享受的服务内容
1、由福建省食协颁发统一制作的铜牌和个人(副会长)荣誉证书;
2、获赠全年《福建食品》会刊,免费获得会刊提供的行业信息、法规标准和相关政策资讯;
3、在福建省食品工业协会网站首页,为各成员单位进行宣传,循环展示企业形象LOGO和简介;
4、在《福建食品》会刊的显着位置刊登成员单位名单;免费在《福建食品》内页为副会长、常务理事单位刊发企业软文宣传;
5、由我会主办的《食品报·福建食品产业》周刊,优惠为副会长、常务理事单位刊登广告宣传和软文服务;
6、提供QS准入咨询、质量管理技术咨询、企业管理诊断,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管理体系认证咨询;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辅导、托管、保护、维权等服务;为企业购买生产设备提供融资信贷服务;
7、提供全年由我会承办的各展会参展机会并享受政府的相关补贴;
8、反映企业诉求,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
9、优先推荐参加福建食品工业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
10、优先受理工信部委托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
11、为企业出具包括着名商标、各级龙头企业等各类推荐函件;
12、每年出席一次理事大会,听取协会工作汇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资格终止
1、申请参加或退出理事会均遵循自愿原则。退会应及时告知本会,一旦退会,证书和牌匾同时作废。副会长单位一届任期五年,期满自动终止资格;
2、对企业领导不重视食品责任,受到监督部门处罚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理事会成员单位,一经发现即取消理事会成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