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昨日举行的合肥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上了解到,合肥将在全市范围内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
合肥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安排,合肥各县(市)区、开发区需在今年6月底之前完成辖区内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的划定工作。“禁养区范围内的规模养殖企业必须限期取缔或搬迁,限养区内不得新建规模畜禽养殖企业,而适养区内的规模畜禽养殖企业则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
“该禁养的区域一定要禁得住。”合肥市市长张庆军说,现阶段合肥不仅要解决畜禽养殖企业总量的控制,还要解决结构和布局问题,“鼓励养殖企业做大规模,同时限制或者淘汰较小的养殖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