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明祥集团旗下的“明祥”商标经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这是继获得福建省着名商标的又一荣誉。它标志着海洋食品市场的全新里程,着海洋食品行业的未来发展。
驰名商标是企业品牌的高荣誉。据了解,驰名商标与一般商标的区别很大,具有很强的竞争力,度高、影响范围广。认定某一个商标是否为驰名商标,主要标准是该商标在市场上是否享有较高的度和美誉度,还要衡量该商标的产品是否具有的市场占有率。在惯例中,一旦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其合法权益将在国内外得到广泛承认,并在全世界范围内受到相应对等的法律保护,为企业参与国内市场竞争奠定坚实的基础。
驰名商标的获得,对明祥集团而言意义深远。它意味着明祥食品具有同类产品无法比拟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标志着明祥食品在市场上拥有广泛的度和美誉度,其法律保护也将为明祥食品的国内及扩张增添了竞争砝码,在经济一体化的今天,企业已进入品牌竞争的时代,品牌成为企业做大做强的基础。创立和拥有具有影响力和号召力的品牌,就意味着拥有巨额财富,就能抢占市场的制高点。
面对已经获得的荣誉,集团董事长刘鹏飞表示,驰名商标的获得只是一个起点,是对明祥集团长期以来积极培育自主品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品牌战略的肯定。未来,明祥集团将从生产研发、产品质量、渠道网络、企业文化等方面持续改善,在更高层次上延伸明祥的品牌价值,为广大消费者带来明祥集团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