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 协会全称为:随州市食品行业协会(简称协会)。
第二条 协会的性质;是由全市食品行业企业、事业单位和食品行业工作者自愿参加组成的全市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 协会的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协调、自求发展”的方针,为企业服务、为社会服务,沟通会员与政府联系,密切会员之间关系,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维护行业公平竞争,促进食品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第四条 协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随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随州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协会的办公地址:随州市经济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