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李元平通报,1176家乳制品企业中,有643家企业通过了生产许可重新审核,通过率不到55%,这意味着近半乳制品企业未通过重审将停产。
去年9月,办公厅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工作的通知》,由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三部委牵头进行乳品行业项目(企业)审查清理及生产许可证重新审核工作。通过重新审核的企业,方可继续生产销售乳制品及婴幼儿配方乳粉。
日前,省质监局公布浙江省新的乳制品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企业名单,温州4家乳企获生产许可,另2家乳企因新准入条件提高主动放弃申请而退出乳制品行业。
这次我市获准生产许可的乳企是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瑞安市百好乳业有限公司、浙江熊猫乳品有限公司、温州乳品厂。放弃申请生产许可的是瑞安飞云乳品厂、乐清金牧牛乳业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出台乳制品行业政策,要求现行所有获得乳制品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的企业,应在2010年底前重新申请生产许可证。根据新规定,乳制品生产企业必须配备相应检测设备,对三聚氰胺和食品添加剂等64项指标进行自检。
据悉,浙江省原有获得生产许可的乳制品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35家,其中婴幼儿乳粉生产企业5家。省质监局日前组织了4个审查组,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开展重新审核工作。重新审核后,现有乳制品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19家,其中婴幼儿乳粉生产企业3家。有11家企业由于新的准入条件提高而主动放弃申请;有5家企业经重新审核后,由于厂房布局和生产设施达不到条件要求被撤销生产许可证。
另据了解,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出通知,今年7月底前,凡未向工商部门申请乳制品项目许可和变更登记的,一律不得经营乳制品;凡在乳制品项目许可和变更登记中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一律不得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
为完善和规范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主体准入,工商总局决定在《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项目中增设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或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从今年4月1日起,凡申请乳制品经营的,必须到工商部门申领相应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对已从事乳制品经营的,也应在今年7月底前主动到工商部门申请变更许可项目和经营范围。
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从今年8月1日开始,凡食品经营者所持《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没有乳制品标注项目而继续销售乳制品的,或所持《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没有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项目而继续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一律依法查处。对无证无照经营乳制品的,也将依法查处和取缔。
工商总局已要求各级工商部门,切实加强乳制品市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乳制品经营违法行为;同时,结合基层工商所开展乳制品市场日常巡查工作,建立健全乳制品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和“黑名单”制度,激励守信者,惩戒失信者,引导和监督乳制品经营者不断提高自律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