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行业协会:
为提高小企业的诚信意识,推进我市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缓解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加快小企业转型升级,根据《浙江省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创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0〕4号)和《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温经贸中小企〔2010〕126号)等有关精神,我委决定联合宁波银行温州分行在全市组织开展 “征集百家优质诚信小企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这项活动拟将诚信活动与融资需求相结合,旨在引导和规范我市小企业的经营行为,促进小企业增强诚信意识,加强诚信建设,逐步形成以诚实信用争取融资、以融资提升信用的良性循环,营造良好的诚信氛围,优化发展环境,打通融资渠道,防范金融风险,不断提高小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
本次活动征集的100家优质诚信小企业,将授予“温州市百家优质诚信小企业”称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政府扶持资金;并获得宁波银行温州分行信用贷款的重点支持,向入选企业授予100万的信用贷款。
二、入选基本条件
1、在温州市行政区域内经工商登记注册三年以上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盈利企业;
2、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制造业和商贸流通业;
3、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有发展潜力,成长性强;
4、2010年销售收入大于800万元,并小于5000万元的小企业;
5、合法经营,具有生产经营许可、资质等级,通过质量认证,质量管理较健全;
6、有较好的信用文化,诚信成为企业的核心价值观;
7、在银行、工商、质检、商检、税务、劳动及环保等部门信誉良好,是当地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小企业;
8、有健全的企业财务制度,执行国家会计和审计准则;
9、无虚假财务信息、骗贷及逃废银行债务等不良记录。
三、认定程序
按照企业自愿申报、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坚持标准、客观公正、严格审查的原则进行,终由温州市经贸委和宁波银行温州分行审核确定。企业需提供《温州市百家优质诚信小企业申请表》、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010年度工作总结(主要指企业信用简介和事迹材料)、2010年度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损益表以及其他需要的材料。上述材料一式两份(并提供电子版)由各行业协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5月20日前汇总上报我委中小企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