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福州市质监局在该省率先出台了《福州市食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将企业质量信用分别分为A、B、C、D 4个等级。另外,单独设置AA级企业,连续两年度获评A级或获评A级达一年以上的食品生产企业,可申请成为AA级信用标准企业。
值得关注的是,该办法率先引入社会监督力量,将许可证年审与企业监管等级评定工作相结合,通过对获证食品生产企业量化打分评级,并根据企业质量信用情况动态调整其级别,适时将辖区AA级和D级企业名单在福州市质监局官网公布。根据企业质量的信用等级,质监部门在日常监管中按照鼓励诚信、扶优限劣的原则,实行“一户一档”,对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对于质量信用A级、B级企业以激励与帮扶为主,对C级、D级企业建立警示与惩戒和机制。